《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之壹: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極端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清單的頁面、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和詳情頁、商品的包裝。這個也是最容易犯的。
第二種涉及專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二條規定,廣告涉及專利產品、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類型。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已取得專利權。禁止利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被終止、撤銷或者無效的專利進行廣告宣傳。
第三種涉及商標。
只要別人有專利,妳就不能隨便用,不僅是商標,還有名稱,壹定要看廣告語中的名稱組合。
第四個和第四個涉及數據和引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壹條第二款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摘要、引用語的,應當真實、準確,並標明出處。引用內容有適用範圍和有效期的,應當註明。
第五,涉及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與疾病治療功能有關的廣告,不允許使用醫療用語或者容易使所宣傳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本文主要針對醫療美容和保健行業。
第六,涉及到獨家供應和特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壹)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第七種涉及禮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廣告表明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有說明的,應當明示所附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方式。
第八種涉及spike。
如果長期懸掛“秒殺”、“限時搶購”等字樣,就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的規定》第六條第三項“利用欺騙或者使人誤解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方式,誘導他人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
第九種涉及比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三條規定,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所以網店在促銷的時候不要拿自己的產品和其他經營者的產品做比較,以此來貶低別人,突出自己的產品。
第十種涉及承諾。
如果做不到,壹定不能承諾,否則還是壹樣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主要關註這十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也規定了會妨礙社會穩定,損害公眾利益;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的;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內容的;含有民族、種族、宗教和性別歧視的內容;不能發布妨礙保護環境、自然資源或文化遺產的類似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