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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3年南寧市考試公務員面試考生資格審查的通知
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和方式
(壹)投稿時間:2023年3月20日至3月23日。
(二)提交材料的內容和方式。入圍面試的考生請留意公告。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向面試資格審查單位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23年公務員職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承諾書(親筆簽名)、報名表、 戶口本(有戶籍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要求)、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要求)以及職位報考人員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此外,報考“服務基層項目”招聘崗位的入圍考生,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後,應提供以下材料:①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項目的,應提供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參加“三支壹扶”項目的,應提供由全國“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3)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需提供* * * *團中央作出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證明和鑒定表。
報考優秀村幹部、優秀城市社區幹部招聘崗位的,需提供鄉鎮(街道)黨委出具的服務年限證明。
未入圍的考生無需提交材料。
(3)提交材料的要求。凡資格審查中涉及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偽造學歷等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行為的報考者,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逾期未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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