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兒童安全座椅的相關規定,12歲以下或體重小於36 kg、身高小於145 cm的兒童必須乘坐安全座椅,不同年齡的兒童使用的安全座椅類型也有所不同;
2.兒童坐在副駕駛位置不使用安全座椅是非常危險的。如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副駕駛會彈出安全氣囊,沖擊力強,可能會使兒童昏迷;
3.如果孩子坐在副駕駛不系安全帶,壹旦發生交通事故,不系安全帶的孩子可能會撞到前擋風玻璃上,因為前排的安全帶不是專門為兒童設計的,所以給兒童使用存在壹定的安全隱患。
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四個階段是:
1,第壹階段:1周歲以下,體重0-13 kg的嬰幼兒使用反向安裝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2.第二階段:65,438+0-4歲,體重9-65,438+08 kg的兒童,更換前排兒童座椅,正確佩戴安全帶,約束兒童;
3.第三階段:4-12歲,體重15-36kg,身高小於145cm的兒童,需要帶襯墊的安全座椅,還需要保證安全帶的肩帶在孩子的肩膀上,跨在孩子的胯部;
4.第四階段:12歲以上、體重36kg以上、身高145cm以上的兒童需要使用成人安全帶,但要確保成人安全帶的約束位置在兒童的肩部和胯部,背部靠在座椅上,雙腳平穩落地。
綜上所述,交通沒有規定多大兒童需要安全座椅,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兒童要配備安全座椅。但12周歲以下或體重小於36 kg、身高小於145 cm的兒童需要乘坐安全座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消除造成觸電、燒傷、跌倒等傷害的安全隱患;采取提供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傷害;提高戶外安全防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