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了解“營改增”後當地物流運輸行業存在的問題,調研員專程走訪了幾家貨運公司,與企業經營者和行業從業人員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和探討。
壹是“營改增”後,貨運企業稅負明顯增加。過去對服務企業征收全額營業稅,稅負過重,存在重復征稅的情況。國家通過稅制改革推進“營改增”,其出發點主要是促進服務企業發展,加大對第三產業的支持,為現代服務業發展提供空間。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原來大部分行業的營業稅都是3%或者5%,但是改增值稅後,稅負比以前高了很多。通過對調查人員的采訪了解到,交通運輸業從原來的營業稅3%提高到增值稅11%,倉儲等物流輔助服務從原來的營業稅5%提高到增值稅6%,企業稅負不減反增,讓經營者苦不堪言。可以說,國家減稅減負的初衷在物流運輸行業並沒有實現。
二是行業稅率不統壹。目前,行業稅率不統壹的問題已經嚴重阻礙了現代物流業的壹體化運作模式。“單個合同中運輸和倉儲的比例很難區分。如果稅率不統壹,計稅就很麻煩。”某物流公司負責人王先生給辦案人員舉了個例子。某實體企業有壹些貨物需要物流公司運輸,由物流公司保管五天。雙方協商價格為1 ***100元。這100元有多少是運輸,多少是倉儲?很難說是按11%還是6%征稅。很多物流企業的運輸、倉儲、增值業務都在壹起。每次稅務局都會問怎麽切。實際上,企業很難從具體業務切入。大多數企業是根據經驗和與稅務機關的關系來切業務的,不夠嚴謹。
三是扣除人工費和路橋費有困難。除了稅率提高和不統壹的問題,人工成本和路橋費的抵扣也是物流企業稅負增加的原因之壹。據了解,增值稅是對貨物增值部分征收的稅,增值稅抵扣是“應納稅額=銷項稅-進項稅”。以生產商品過程中的采購項目為例,原材料的購買、固定資產的購買等。,均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這種扣除叫做進項稅。目前,道路貨運企業的經營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路橋費、燃料費等。其中只能扣除占運輸成本20%左右的燃油費,路橋費不能扣除。由於大部分運輸是由個體司機完成的,而這些個體司機又不能開具發票,因此人力成本面臨壹系列問題。
第四,用油卡支付貨款已經成為行業慣例。采訪中,辦案人員了解到,現階段物流運輸行業使用油卡支付貨款已經成為行業慣例,滋生了稅收管理的灰色地帶。跑個體運輸的司機壹般無法提供可以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所以在實際交易過程中,無論是司機還是貨運公司,都只能通過壹些不正規的渠道找到發票進行抵扣。業內通行的做法是將司機的部分運費直接存入油卡,發給司機。這樣,貨運企業就可以拿到作為進項抵扣壹部分的油費發票,但這種做法不可避免地存在壹些灰色地帶,不能使稅收完全合法化,對個人和企業都存在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