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大病救助範圍:
重疾是指個人和企業無法承受之重,需要有醫療體系來覆蓋。“大病醫療保險”全稱也叫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進壹步保障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的壹種安排,或者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上的壹種大病保險機制,主要是解決因病致貧的問題。因此,“大病醫療保險”的對象是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保險(統稱城鎮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被保險人。目前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會高壹些,最高支付限額會高壹些,而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報銷比例相對較低,自己多掏錢。要知道的是,“重疾醫療保險”是不需要個人繳費的。壹般情況下,所需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時新增的政府性基金中提取,也可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結余基金中使用,或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出壹定比例(或額度)。
二、大病醫療救助的對象:
1,農村五保。
2.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的人員(簡稱城鎮“三無人員”)。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六十年代精減退休工人。
5、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
6、總工會批準的特困職工。
7.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
最後,大病醫療救助采取“籌資參合、基本醫療費用減免、特殊門診救助、住院醫療救助、大病慈善救助”五位壹體的模式作為大病醫療救助。救助對象無需親自申請、審核、審批,可直接納入城鄉醫保醫療救助數據庫,全面實行基本醫療費用減免、醫保補償、醫療救助和個人自負責任的同步結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