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出臺法律禁止節假日上課。
但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已出臺相關規定:嚴禁組織或變相組織中小學生寒假補課,不得舉辦各學科輔導班,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
四川省教育廳出臺四川省中小學減負“十嚴十禁”,通過集中整治、嚴肅問責等方式,對假期補課的教師進行查處。
2008年,教育部發布了《中小學生近視防控工作方案》,明確規定了小學生的作業時間。“學校要統籌學生的作業時間,小學壹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小學其他年級的書面作業控制在60分鐘以內。”2009年4月,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提出“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按照不同班級、走讀生和寄宿生的實際需要,對學生休息時間、在校學習(含自習)時間、體育鍛煉時間、學校活動內容和作業等做出科學合理安排和嚴格規定,並組織開展全面檢查,堅決糾正各種隨意占用學生休息時間的做法,正確引導家長和社會積極參與,切實減輕課內外過重的課業負擔,依法保障學生休息權利。”教育部2014發布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嚴格規定了小學生的睡眠時間。“家校合作指導學生課外活動,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10小時,初中生每天睡眠9小時”。與此同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規定小學生的作業時間、睡眠時間、休息時間,從規章制度建設的角度為他們保駕護航。
四川省中小學減負“十嚴十禁”
壹是嚴守生命安全底線,不準實施違反教育規律、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教育教學行為。
二、嚴禁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侮辱學生。
三、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不準占用課程計劃規定的學生文體活動時間,減少學生的休息時間。
四、嚴禁違規補課,不準安排加班作業。
五、嚴格控制考試次數,不準違規組織學生參加任何學科競賽和評卷活動。
六、嚴禁公布考試成績排名,不準以各種形式違規宣傳和炒作高(中)中考率和高(中)中考狀元。
七、嚴禁層層下達入學指標,不準把升學率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主要標準。
八、嚴肅招生紀律,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書面形式或依據各種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習成績等...
九、嚴格執行“壹科壹補”規定,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
十、嚴格規範家校聯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給學生施加過大的心理壓力。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切實減輕小學生負擔建議的復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減輕中小學校負擔“十嚴十禁”規定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