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是每年65438+2月4日為增強全社會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設立的節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20165438 2004年+65438 10月+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表決通過,將65438+4年2月定為“國家憲法日”。
2019 12.4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65438+2月1至7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部署開展了以“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題的“憲法宣傳周”活動,這也是我國第二次舉辦“憲法宣傳周”活動。[1]
中文名
國家憲法日
外國名字
國家憲法日
建立時間
2014 165438+10月1。
日期
65438+2月4日
成立的意義
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
快的
航行
立法機構
以前的主題
宣傳周
開展活動
成立的意義
設置背景
2014 165438+10月1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作出決定,將現行憲法通過、公布、實施之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確定日期時考慮了壹系列因素。
第壹,* * *隨綱領在新中國憲政史上的地位如何?
1949新中國的籌建,按照中國* * *產黨和毛澤東的早期設想,就是民主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央人民政府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但當時大陸的軍事行動還沒有完全結束,土地改革還沒有完全實現,人民還沒有完全組織起來,還不具備在普選基礎上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為此,中國* * *產黨求助於由各界代表組成的、代表全國人民的政治協商會議,協商建立新中國。
1949 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出席會議的有45個組成單位,代表565,438+00人,候補代表77人,特邀嘉賓75人,代表662人,包括中國* *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解放軍、各地區、各民族、海外僑胞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的代表,體現了廣泛的代表性,贏得了全國人民的信任。9月29日,這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條例》,規定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國家的重要制度。會議還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決定中國人民* * *和國家定都北京,中國人民* * *國旗為紅色五星紅旗,國歌為《義勇軍進行曲》。會議還決定中國人民和國家采用公元紀年,並選舉毛澤東為主席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就這樣,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了。
* * *同綱領在新中國憲政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發揮了重要作用。1950年6月23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第二次會議上毛澤東說:“我們現行的根本法是* * *同壹綱領。”劉少奇在他的關於1954憲法草案的報告中說,* * *綱領“起了臨時憲法的作用”。* * *同壹個綱領,在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具備之前,解決了建立和治理新中國的憲法基礎問題。* * *同樣的政綱也是1954年新中國第壹部憲法的基礎。但由於政協代表不是選舉產生的,所以它制定的* * *政綱,起到了臨時憲法的作用,不能說是憲法。這樣,同壹綱領的通過日期沒有被確定為國家憲法日也就順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