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廣州車管所熱線

廣州車管所熱線

法律分析

電話號碼是12123。廣州市公安局網上車管所是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落實公安部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公安部123號令關於便民措施的相關要求,根據市政府關於“網上辦理”的總體安排和市公安局網上服務大廳建設的具體舉措。實名登記後,用戶可以查詢自己機動車和駕駛證的交通違法記錄、記分情況和駕駛證情況,並可以辦理駕駛證換發等業務,享受快捷便利的個性化服務。

業務範圍:

1、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許可(限劇毒化學品承運人申請)和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審核業務;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辦理註冊駕駛證和機動車業務;持居民身份證申請將外地駕駛證轉入廣州業務;駕照學生網上預約科目考試。

2、限於查詢廣東省號牌機動車在廣州市內發生且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廣州市號牌機動車在省內發生且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

3.廣州市(含花都、從化、增城、番禺、蘿崗、南沙、廣州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或開具的違法停車告知單,只有持有廣東省核發的駕駛證的駕駛人才能確認。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壹條為了規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區的市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辦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管所可以辦理除大型客車、重型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技能考試以外的其他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具體業務範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第三條車管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公正和便民的原則。

車管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應當依法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程序和期限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方式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告知。

車管所應當在辦公場所公示申請事項、條件、依據、程序、時限、收費標準、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表示範文本。

省級、設區的市或者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方便群眾查閱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有關規定,查詢駕駛證使用狀況、交通違法和記分情況,下載使用相關表格。

  • 上一篇:關於“人情味”的句子
  • 下一篇:國家憲法日是什麽時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