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三天。分別是65438+10月1,2,3。
第壹次修改是根據2007年9月199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決定》,第二次修改是根據2007年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決定》。
第壹條為了統壹全國性節日和紀念日的放假安排,制定本辦法。
第2條所有公民的假期:
(壹)新年,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陽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壹些公民的第三個假日和紀念日:
(壹)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青年節(5月4日),14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3)兒童節(6月1),14以下兒童放假1天;
(4)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節(1年8月),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國慶加班工資怎麽算?
法定節假日:支付不低於職工本人上月日平均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300%
公休假日:加班工資應至少支付員工上個月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
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200%。
根據國務院放假規定,國慶節從10至10至10 7,* * *放假7天。這七天中,只有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後四天是周末。國慶加班3次的日子有哪些?因此,勞動者在前三個法定節假日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這筆錢不能通過休息來抵消。10 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為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200%的加班工資。
員工是否主動加班?
加班的法律概念是指延長工作時間,即勞動者在法律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之外為用人單位工作的行為。中國規定的法定工作時間為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如果有特殊崗位,也可以申請彈性工時制或綜合工時制。
延長工作時間有兩種形式:
(1)加班。即員工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工作。
(2)補充幾點。即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工作時間,推遲下班或提前上班。
這兩種形式不壹樣,加班費的標準也不壹樣。
根據《勞動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相關規定,所謂延長工作時間,是指單位在正常的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安排職工上班。國家之所以對加班進行諸多限制,要求支付更高標準的加班費,是為了防止企業隨意延長工作時間,以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因此,我國法律中限制和要求支付加班工資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是安排員工加班的行為,而不是勞動者自願加班的行為。
首先,國慶的前三天,也就是1-3,應該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應該按照本人工資的三倍支付,而後面幾天應該利用周末等時間還清,按照正常加班時間計算,也就是本人工資的兩倍。需要註意的是,只有單位要求加班,才能要求支付加班費。個人自願加班的,企業可以不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