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CO2地質封存指令”不僅闡述了封存過程中涉及的選址和勘探許可、封存許可、關閉和關閉後的責任,還提出了對現有指令的修訂。英國地質調查局制定的鹹水層CO2封存最佳實踐主要包括場地篩選、分類選擇、場地表征、場地設計和規劃許可、場地建設、場地運營和場地關閉。挪威船級社(NDV)發布的CO2地質封存選址指南主要包括資質申請階段、評估和選址、運營和許可審查及關閉。
澳大利亞環境保護和遺產保護委員會制定的CO2捕集與封存指南主要包括:指導原則、準則、環境評估、監測、場地封閉和協調。
從上述主要貯存導則的比較(表1 -1)可以看出,國外CCS導則都強調與現行法律法規的壹致性,以及各貯存技術環節的環境和安全問題。從各指南的整體內容來看,主要包括選址、環境與安全風險評估、運行與監測、場地關閉。其中,前三部分是《指南》的核心內容,大部分《指南》對現場封閉和封閉後的情況,以及事故處理等內容涉及不多。從選址方面看,大部分指南側重於初選、評估和選擇。從監測方面,挪威提出了“監測、核查、計算和報告”的監測流程(MVAR),歐盟提出了《監測和報告準則》(MRG),美國強調實施“測量、監測和核查”(MMV)的監測方法。在環境風險評估中,所有指南都指出,應確定可能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應對風險進行評估和分級,並確定必要的防護措施,等等。
表1-1部分國家和地區CO2地質封存指南對比
繼續的
當然,上述指南在方法的應用、技術的範圍以及具體實施的剛性和靈活性上各有特點。美國的存儲指南更多地關註技術,而較少關註環境影響評估;歐盟更重視儲存過程的風險評估。英國的CCS儲存指南是鹽水儲存的實用指南;挪威的儲存指南詳細闡述了選址、評估和選擇、操作和許可審查以及關閉。澳大利亞對環境影響評價提出了較為具體可行的評價範圍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