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解釋:
國債的自願性質。這意味著,國債的發行或認購應該建立在認購者自願認購的基礎上。這壹特征與依法納稅的強制性特征明顯不同。
國債補償。所謂補償,就是政府必須按時償還通過發行國債籌集的財政資金。此外,國債的債權人還可以按照預先規定的利率獲得相應的利息,這也是國債區別於其他形式財政收入的重要特征。
國債的靈活性。所謂靈活性,是指國債是否發行、發行多少,壹般由政府根據財政資金的余缺靈活決定,而不是必須由法律事先規定。國債的上述三個特征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只有同時具備這三個特征,才能稱之為國債。
國債:
國債(國債;政府貸款),又稱國家債券,是國家在其信用基礎上,按照債的壹般原則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發行國債的目的:
1,提高軍費
戰爭時期軍費開支數額巨大,在沒有其他融資方式的情況下,通過發行戰爭債券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債券是戰時各國政府常用的方式,也是國債最早的起源。
2.平衡財政收支
壹般來說,可以通過增加稅收、增發貨幣或發行國債來平衡財政收支。在難以增加稅收、無法增發貨幣的情況下,通過發行國債來彌補財政赤字仍是可行的措施。
通過發行債券,政府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散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難關。但赤字國債的流通壹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來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壹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大型項目,促進經濟發展。
4.發行借換國債
發行借貸互換債券是為了償還到期債券。在償債高峰期,為解決償債資金來源問題,國家發行借貸互換債券償還到期舊債,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償債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