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從法律角度看本質上是贈與。因為孩子未成年,父母作為監護人給孩子買房,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是壹次性付款買房,父母可以直接以子女的名義辦理房產證,這樣可以避免以後過戶時繳納的各種稅費。
如果申請銀行按揭貸款,父母可以選擇辦理與子女相同簽名的房產證,將產權人登記為子女和父母。
辦理房產證的方法如下:
1.初始登記,壹般在買受人正式交房後30天內,開發商會將房產資料送房管局備案,而買受人需要在60天內到房管局進行初始登記。
2.領取並填寫房屋(土地)權屬登記申請表,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
3.申請並獲得測繪表。因為房管局需要確認房屋的面積,所以在辦證的時候,購房者需要提供壹份有詳細面積的測繪表,並以此為依據來確定房產證上的信息。
4.繳納相關費用和稅費。在提交申請材料之前,還需要繳納小區的維護費和契稅。
5.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取得房產證。辦理房產證需要的材料有購房合同、預售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購房人身份證明等。繳納相關費用後,應持交款憑證和之前準備好的購房材料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申請。
6.房地產交易中心窗口行政人員受理購房者申請後,會有領取通知書。購房者需要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到指定窗口領取。收的時候註意印花稅,註冊費,制作成本。
遺失房產證補辦登記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非轉移);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充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驗原件);
5.失落的啟示(全報);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授權委托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綜上,不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