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在自檢期間自行接受處罰,並在15日內按規定繳納罰款;
2.當事人記錄良好,壹年內沒有類似違法行為;
3.當事人及時糾正違法行為,未給公安機關造成重大損失的;
4.各方均表現出善意,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這些條件是為了鼓勵司機遵守交通法規,減少交通違章,保證交通安全。
違章停車罰款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壹是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經現場交警要求,駕駛人仍拒絕立即駛離停車地點的。
二是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如果不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則不構成違法停車,不能處罰。
車被貼罰單後,要在違章大廳處理。這個可以在汽車年檢前處理。去違法停車大廳,把《違法停車告知單》交給工作人員,然後工作人員會給妳打印處罰決定書,拿到決定書後到指定銀行交款。
收到處罰決定書後,必須在15天內繳納罰款,15天後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得超過罰款總額。
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如果司機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使司機立即離開。壹般司機只需要開快點就行了,沒有處罰。駕駛人拒不駛離,駕駛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將對妳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場外違章停車罰款
駕駛人不在場的,除罰款、貼罰單外,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部門有權將車輛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壹)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人行橫道和施工路段不得停車;(二)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米範圍內的道路上,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車;(四)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準下車、上下人員或裝卸貨物,並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準在站點以外的道路上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