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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鮮運輸有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

海鮮運輸需要的手續如下:1,產地檢疫證書;產地檢疫:是指動物及其產品在離開養殖生產場所前,在現場或者指定地點進行的檢疫,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派出的官方獸醫實施。2、畜禽運輸檢疫證明;從事畜禽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健全運輸臺賬,詳細記錄檢疫證明編號、畜禽名稱、畜禽數量、運輸時間、起運地點、到達地點、運輸路線、車輛清洗消毒、運輸活動中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畜禽的處置等內容。跨省運輸畜禽備案的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相關信息的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個月。3、車輛衛生消毒證明等文件。

海鮮進口需要認證程序:

1.貨物原產地證明書

2.生產國衛生證書

3.制造商配料清單

4.制造商的產品檢驗報告

5.產品在其(地區)註冊並獲準銷售的證明

6.原包裝標簽壹份,中英文標簽三份。

7.需要檢疫制造商的檢疫證書。

法律依據:

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八條進口水產品應當符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符合中國與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簽訂的相關協議、議定書、備忘錄中的檢驗檢疫要求,以及貿易合同中的檢疫要求。

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水產品時,收貨人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交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許可證明。

第九條國家質檢總局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國內外水產品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質風險分析結果、對擬向中國出口水產品的國家或者地區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效性評估結果,制定並公布對中國進口水產品的檢驗檢疫要求;或者與擬向我國出口水產品的國家或地區簽訂檢驗檢疫協議,確定檢驗檢疫要求和相關證書。

第十條國家質檢總局對向中國出口水產品的出口商或代理商進行備案,並定期公布獲得資格認可的境外生產企業和備案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名單。

進口水產品的境外生產企業的註冊管理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壹條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口水產品收貨人實施備案管理。已實施備案管理的收貨人可以辦理水產品進口手續。

第十二條進口水產品收貨人應當建立水產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十三條國家質檢總局對進口兩棲爬行動物、水生哺乳動物和其他安全健康風險高的水產品實行檢疫審批制度。上述產品的收貨人應在簽訂貿易合同前辦理檢疫審批手續,並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國家質檢總局根據需要並按照有關規定,可以派員赴出口國家或者地區對進口水產品進行預檢驗。

衍生問題:

進口水產品檢疫不合格怎麽辦?

進口水產品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人身安全、健康、環境保護以外的項目不合格,可以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復檢檢疫合格的,方可銷售或使用。

進口水產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由進口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書》,允許生產、加工、銷售和使用。進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書應當註明進口水產品的集裝箱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嘜頭等溯源信息。

當事人需要出具索賠證明等其他證明的,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出具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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