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的新人,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享受三天婚假。
2.對於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妻,即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婚假沒有額外獎勵,即只有三天法定婚假。
3.男女雙方工作地點較遠時,可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出差假。
4.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需要額外給婚假。
5.婚假包括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
6.再婚的人可以依法享受婚假。
如何申請婚假:
1.提前通知單位:夫妻雙方在享受婚假前,需要提前通知所在單位,告知婚假起止時間,並提交相關婚假申請。
3.提供相關證明:為了保證婚假的合法性,夫妻雙方需要提供結婚證等相關證明。
4.與單位協商:申請婚假時,夫妻雙方需要與所在單位協商,確定婚假的具體安排和工資待遇。
婚假的好處:
1.享受二人世界:婚假讓新人有機會放松,享受二人世界,增進感情。
2、減輕婚禮的壓力:結婚是人生的大事,婚假可以給新人足夠的時間準備婚禮,減輕婚禮準備的壓力。
3.促進家庭和諧:婚假可以讓新婚夫婦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促進家庭和諧。
綜上所述,新人在申請婚假時,需要提前告知單位,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婚假的好處不僅體現在享受二人世界,減輕婚禮壓力,更重要的是促進家庭和睦。所以,每對情侶都要合理利用婚假,創造美好的回憶。
法律依據: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以下福利待遇:
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生育壹個子女延長產假60天,生育兩個或三個子女延長產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計算;不影響晉升、調薪、計算工齡;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孩子三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享受10天育兒假,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方因失業、靈活就業等非可保原因未享受產假和生育津貼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給予適當經濟補助,具體對象和標準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