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終止,是指因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形,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消滅,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解除合同的方式主要有:清償;電梯;偏移;存款;豁免;迷茫等等。
1,還清。清算是根據合同實現債務目的的行為。
2.擡起來。終止包括單方終止和雙方終止。單方解除是指壹方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來消滅合同的意思表示,雙邊解除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消滅原合同。解除還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偏移。是指兩人互負債務時,各自以自己的債權作為債務的償還,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相等的數額內相互消滅。
4.存款。它是指因債權人的原因,合同標的物不能交付給債權人時,債務人將合同標的物交由提存部門保管,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法律制度。
5.豁免。即債權人放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
6.困惑。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屬於同壹人,導致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合同的終止包括兩層含義:合同履行的終止和合同關系的消滅。
合同履行的終止,是指當事人因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務消滅,合同履行的效力將來消滅。合同履行的終止並不消除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合同關系消滅是指當事人因合同而產生的壹切權利義務完全消失,當事人不再履行合同義務,因合同而產生的壹切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5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債權債務終止:
(a)該債項已經履行。
(2)債務相互抵消;
(三)債務人依法提存標的物。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歸壹人所有;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六種,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註意義務和權利。以上是為您整理的《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方式》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