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如下:
壹、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作為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即作為合同主體的自然人應當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作為合同的主體,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具有不同的行為能力。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只有在登記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濟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只有在其經營範圍內簽訂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第二,意思真實。意思表示和真實表示是壹切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采取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者規避法律,或者違背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就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衍生問題:
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有什麽區別?
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區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構成條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締約主體有兩個以上當事人,締約雙方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至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這無關緊要,它強調的是合同的外在形式。
合同生效的條件主要包括: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義就是真理;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含義不同。合同是否成立,基本上取決於雙方的意誌,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合同成立的意義在於表明雙方已經獲得了對具體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合同能否生效取決於是否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體現了守法原則。合同生效的意義在於表明當事人的意誌已經與國家意誌和社會利益相統壹,合同內容得到了法律保障。
3.不同的行動階段。合同的成立,表明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達成壹致,明確了合同內容中體現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生效表明合同已經得到國家法律的確認和保障,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以達到訂立合同的目的。簡單來說,合同的成立標誌著合同訂立階段的結束,合同的生效標誌著合同履行階段即將開始,這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和基礎。
4.不同形式的責任。在訂立合同時,如果當事人要承擔的責任是締約過失責任,所謂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壹方當事人違反了其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的義務,致使另壹方當事人喪失了信賴利益,因此應當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