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發送淫穢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欺騙未成年人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拐賣未成年人罪,負刑事責任;
3.與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即使對方同意,也構成強奸罪或猥褻兒童罪,因為不滿14周歲的兒童有無性自主權。
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的各種措施和法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行為,設定了嚴厲的刑事處罰,包括但不限於強奸、猥褻兒童;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和有關教育矯治的規定;
4.《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強調了網絡安全的重要性,對網絡色情等違法行為提出了法律責任;
5.《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條例》:詳細闡述了預防和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的措施,包括各種侵害形式。
綜上,與涉黃未成年人聊天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包括: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接受拘留10日以下並處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欺騙未成年人可能導致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構成綁架罪;與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無論是否同意,都將被認定為強奸或猥褻兒童,將面臨更嚴重的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64條
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制作或者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用於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