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壹次扣12分:
(1)高速公路倒車、逆行、掉頭通過中央隔離帶;
(2)超速行駛比限速高50%(新修訂條款);
(3)事故發生後逃逸但不構成犯罪的。
(四)未懸掛、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未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隱藏汙損號牌(新修訂條款);
(5)酒後駕車;
(六)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的;
(七)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的。
2、機動車駕駛人有違法行為壹次扣6分:
(1)駕駛證暫扣後繼續駕駛;
(2)占用應急車道的;
(三)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條款);
(4)闖紅燈(新修訂條款)。
3、機動車駕駛人有違法行為壹次扣3分:
(1)在人行道上未減速、停車或者避讓行人的;
(二)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的;
(三)不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的;
(4)轉彎的汽車沒有讓直行車輛或者行人先行的;
(五)對向行駛的右轉車沒有讓左轉車先行的;
(六)不按規定上路行駛的;
(七)超速行駛但未超過限速50%的;
(八)不給特種車輛讓路;
(九)不按規定超車或者倒車的。
4、機動車駕駛人有違法行為壹次扣2分:
(1)不系安全帶;
(二)不在規定車道等候紅綠燈的;
(3)過載小於20%;
(4)開車打電話;
(五)堵車時插隊、占對向車道的;
嚴重交通違規包括:
1,疲勞駕駛行為:
2.客車超員行為;
3、超速行為;
4.不按規定停車,超低速行駛,酒駕。
綜上所述,交通規則是必須要背的東西。壹旦違反,就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同時,及時了解和遵守新的交通規則,也是駕駛員重視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壹種體現。如果每個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事故將會大大減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