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來,韓被打,被罰,被性侵,被鐵鏈控制。我不知道她是怎麽忍受這麽長時間的家暴的。據說是為了她的孩子,因為張威脅要殺死她的兒子和孫子,但她的兒子應該是老了。在她殺死丈夫之前,她兒子不可能不知道。她兒子為她媽媽做了什麽?這個時候,孩子應該站出來處理。他們怎麽能忍受母親受到這樣的對待?
以前大部分婚姻都不是因為愛情。兩個人經媒人介紹,覺得兩家合適,就趕緊結婚生子。他們不會談論婚姻,直到他們有壹個清晰的理解,就像現在壹樣。即使是現在,也會有他們弄錯的時候,或者是後來人帶來的改變。以前那個時代的人不敢隨便離婚,覺得離婚是壹種恥辱。
再加上缺乏法律意識,如果家暴發生後能及時處理,我想她不會選擇這種極端的方式。兔子壹著急就咬人,更何況被虐了50年。我們試想壹下,如果她在家暴的時候反抗,那就是殺人,會被判定為防衛過當嗎?
其實兩個人相識,相知,相戀,然後成家,都不容易。我們成家的時候,希望兩個人白頭偕老,共同生活。婚姻家庭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經營和維護。夫妻之間要互相尊重,互相愛護,像對待客人壹樣對待對方。這樣的婚姻家庭是我們提倡的。
當然,夫妻組成家庭後,就沒有戀愛時那麽恩愛了。我們面對七樣東西開門,柴米油鹽醬醋茶。都是生活中的雞毛蒜皮的小事,有些爭吵很正常。馬勺還會碰到鍋沿嗎?對嗎?但是,家庭暴力的發展超出了正常範圍。女方父母把女兒養大嫁給了妳。我是來和妳壹起生活的,不是來挨打的。男方父母把兒子養大,嫁給妳是為了生活,不是為了被妳打。
因此,我認為我們應該反對家庭暴力。無論施暴方是男是女,都應該堅決制止。被虐待的壹方,無論男女,都應該拿出勇氣,勇敢地對家庭暴力說不。
只有0和無數的家暴事件。相信很多人都親身經歷過父母的家暴事件。等孩子長大了,父親不敢做了,孩子的幹預就有用了。希望正在遭受家暴的人能夠有勇氣面對,用合理的方式為自己解決,而不是壹味的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