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令法律條款
通緝是公安機關命令逮捕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壹種偵查活動。《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可以在轄區內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本轄區範圍的,應當報有權決定公布的上級機關。通緝令的規定如下:
1.適用對象犯罪嫌疑人還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越獄逃跑的罪犯。
二、通緝條件1,犯罪嫌疑人應逮捕;2.嫌疑人在逃。
三。通緝令類型1。公安部A級通緝令:公安部A級通緝令是為了抓捕公安部認為應當重點緝捕的逃犯而發布的。壹是通過A級通緝令通緝的重大逃犯,必須能夠明確鎖定要抓捕的嫌疑人,二是必須是重大案件要抓捕的逃犯。a級通緝令是全國發布的最高級別通緝令。是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抓捕的逃犯發布的命令。主要適用於急、重或突發惡性案件。2.公安部B級通緝令:公安部B級通緝令是公安部根據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發布的緝捕逃犯的命令。3、省、市、縣也可以在本轄區內對在逃犯罪嫌疑人發布通緝令。
四。通緝令的內容通緝令應當盡可能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綽號、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住所、職業、身份證號、衣著和體貌特征,並附被通緝人的近照,也可以附指紋等物證照片。除必須保密的事項外,應當寫明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案情。
動詞 (verb的縮寫)發布通緝令公安部發布的A級、B級通緝令在全國公安信息網上公布,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並將根據情況在廣播、電視、報紙、計算機網絡等媒體和全國計算機信息網上適當發布,實行公開通緝令。
六、執行地有關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及時安排偵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後,應當及時將通緝令通知發布機關,並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後,憑通緝令將其收押。原通緝令的發布機關應當立即核實,依法及時處理。為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在邊境口岸需要采取邊境管制措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作邊境管制對象通知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核後,報省級公安機關批準。需要在全國範圍內采取邊境管制措施的,應當報公安部批準。需要邊防檢查站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應當同時出具相關法律文書。緊急情況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出具公函,先將管制移交當地邊防檢查站,但應當在七日內辦理移交手續。為了發現重大犯罪線索,追回涉案財物和證據,抓獲犯罪嫌疑人。必要時,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發布懸賞通告。獎勵通知書應當載明獎勵對象的基本信息和具體獎勵金額。
七。獎勵公安部門將對抓獲通緝犯或提供相關關鍵線索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通常公安部A級通緝令不低於5萬元,獎勵由公安部給予。公安部B級通緝令不低於654.38+0萬元,由申請發布通緝令的省級公安機關給予獎勵。
通過以上介紹,相信妳對通緝令的法律規定有了壹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