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從法律上講,可以起訴自己嗎?

從法律上講,可以起訴自己嗎?

任何法律都不存在“起訴自己”的情況,因為根據法律的正義原則,“任何人都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當法官”——當然,任何人都不能通過同時扮演原告和被告,用司法手段來確定法律權利義務的歸屬。

法律分析

(1)在民法上,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各種起訴條件,規定必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起訴自己可以理解為“明確的被告人”,但絕對不能滿足“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因為從民法的角度看,公民可以處分自己的大部分權益,自由通過法律行為(。

(2)在行政法中,訴訟必須在公民和公共當局之間進行。當然不存在公民起訴自己的情況,也不存在行政機關起訴自己的情況。

(3)刑事上,如果自己“告”自己,實際上是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從邏輯上講,壹個自訴案件是不能自己侵犯的。公訴案件,起訴人是公安檢察院,不存在妳起訴自己的案件。

說“法律人”起訴“法律人”是壹個滑稽的錯誤。需要明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區別。法律問題不是腦筋急轉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屬於被上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後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

  • 上一篇:我能為敲詐勒索申請多少錢?
  • 下一篇:法院訴訟費的收費標準是民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