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學院法學專業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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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本專業成立於1994,2004年招生。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在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與建設、人才培養質量、教學資源* * *和教學改革的示範輻射作用等諸多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2012至12被列為湖北省第壹批綜合改革試點專業。
特色優勢:構建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學教育模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培養能夠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是我國民族高校法學教育的使命。我們將民族法治教育融入課程體系,緊密結合民族地區法治實際開展實踐教學,逐步形成了民族地區同步實踐教學模式,為民族地區培養了大批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法律人才。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能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和法治建設需要,掌握系統的法學理論知識、法律方法和法律專業技能,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能夠在司法實踐部門和其他國家機關、軍隊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部門從事法律及相關工作的高素質應用型、優秀法治人才。
專業定位:重點培養基層優秀法治人才。湖北民族學院法學專業堅持辦學定位,註重將西部基層政治、經濟、社會、生態文明發展對法治人才的需求轉化為人才培養標準,努力為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現代化培養優秀法治人才。
培養模式:本專業按照“夯實基礎、拓寬口徑、強化實踐、註重創新、突出應用、分類培養”的辦學思路,建立了基層法治建設“121”多元協同培養模式。“121”是指1年以通識教育為主,2年以專業教育和課程實踐教育為主,1年以綜合實踐教育為主。多元合作是指多主體(教師+,法學專業+,學校+)協同教育。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國際法、法律職業道德、經濟法、證據法、商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監察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知識產權法等。
主要實踐環節:專業認知、法律診所、模擬審判、法律職業生涯規劃與指導、專業見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
學制:四年
招生對象:文理生
學位授予:畢業時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法學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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