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總分計算方式有變化。
原高考由外語+綜合(文理)組成,在2021的新高考政策下,仍由外語+任選三門組成。
自選三科不計分,分為A、B、C、D、E五個等級,E級不合格。在參考號和論文分數的基礎上,原則上A級比例為15%,B級比例為30%,C級比例為30%,D級和E級比例為25%,其中E級比例不超過5%。
2.外語科目可以考兩次。
高考語文原科目只能考壹次,但在新高考政策下,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成績較好的計入高考總分。
第壹門外語考試安排在6月,另壹門按照教育部統壹要求安排。外語測試包括筆試和聽力測試。
3.資格考試
以前的高考生需要參加考試,現在在新高考政策下改為合格高考。合格的高考不再評分,按合格和不合格呈現。
資格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
考試時間:1-3年級每年的6月和6月65438+2月可以隨學清,可以多次參考。
4.綜合質量評價
以前的高考生是按分數和排名錄取的。新高考政策下,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參考條件,賦予高校具體使用權,是此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高職院校早期招生,高校以中學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選拔錄取的參考,納入綜合評價內容;在統壹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以提前對高中階段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提出具體要求,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法律依據:《202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四十六條有以下情形:省級招考委可根據當地錄取辦法,決定在統壹文化考試總成績上加壹定分數;符合高校備案條件的,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同壹考生符合多項增分條件的,只能取幅度最大的壹項,且不得超過20分。
(1)烈士子女;
(二)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
(三)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4)歸僑、僑眷子女、臺灣省省籍考生(含臺灣省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