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據證明電動車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2.交通事故的損失是電動車與機動車故意碰撞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電動車與機動車碰撞的責任劃分如下:
1.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2.因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任何壹方都沒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無壹責任;
4.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後的理賠是怎樣的?
1,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告,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調查並確定損壞情況。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迅速派出理賠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按規定核實受損車輛和財產的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如果有人受傷,應迅速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
4.通過調解解決案件。財產損失數額確定後,受傷人員治愈出院後,或者交警部門對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後,由交警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事故雙方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後結案;
5.提交索賠。調解結束後,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理賠材料;
6.索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和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後,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然後結案。
機動車主次責任比例: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負事故全部責任,承擔100%賠償責任;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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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