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很多企業管理者的普遍想法,甚至他們覺得沒有必要或者懶得制定措施。
但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應該是:
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才是每個管理者應該做的。但是很多監督執行、跟蹤效果、持續檢查的管理者不會去做,這也導致了企業大量的問題無法得到根本解決。從上圖可以看出,審計的日常工作是監督執行,跟蹤效果,不斷檢查,所以審計其實是在為企業的管理者做壹些他們本該做而沒有做的事情,所以審計最直觀最明顯的作用就是幫助企業的人員解決問題,改善問題。
第二個作用:從上壹節我們可以知道,審計最大的作用是改變企業人員的工作習慣。改變壹個人的習慣是壹個痛苦而長期的過程,Ober在每次講座中都提到了這壹點。想要改變壹個人的習慣,壹兩次的糾正不會有太大的作用。壹種習慣只能通過另壹種習慣來改變,即通過持續、反復的訓練,讓員工養成另壹種好習慣來代替原來的壞習慣。這就是為什麽審計要長期、持續、反復地改進壹些不重要的東西。
第三個作用:在OBE的領導、管理、流程管理的管理思想中,審計是領導、管理、流程管理的結合點和轉化點。審計通過檢查發現流程管理過程中的問題,通過整改和處罰改善問題,進而更換企業人員。然而,在這個過程中,並不是所有人都坦然接受改變。此時,通過審核的反饋,企業領導可以及時掌握流程管理中的人為問題,以便及時幹預,清除流程管理中的障礙。因此,“領導人,管理過程”的管理思想能在企業中得到很好的貫徹和學習,審計的作用必不可少。另外,審計控制法是三九控制法的九種方法之壹,審計控制法也是保證其他方法能夠實施的壹種方法。因此,審計是改革措施得以有效實施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