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享受“兩免三減”和“五免五減”稅收優惠政策;或以15%的縮減率。
根據政策,集成電路企業的法定所得稅稅率為25%。所謂“兩免三減”政策,即“企業所得稅前兩年免征,後三年減半征收(即按12.5%)”,優惠期五年;該政策,即“所得稅前五年免征,後五年減半征收”,優惠期為十年。
二是“兩免三減”的適用
根據鐘發智造的政策文件安排,對符合認定條件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適用“兩免三減”政策如下:
317+08年2月36日前投資設立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至期滿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
2018+18+0之後投資新建線寬小於130 nm (0.13微米)集成電路的企業或項目,享受兩免三減政策,直至期滿。相比之前的“0.8微米”,條件更加苛刻。
三。“五免五減半”的應用
“五免五減”政策的適用更嚴格,畢竟優惠政策更有力度。“五免五減”政策主要適用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壹是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或2065年6月365438+2月31、2065年438+07之前投資超過80億元,且經營期超過15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從獲利年度起至期滿,享受“五免五減”政策。?
值得註意的是,這類經營期不足15年的集成電路制造企業還有稅收優惠,即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是線寬小於65nm或投資額超過15億元的新建集成電路制造企業或項目,在2018 18+0之後投資,經營期超過15的,享受“五免五減”政策,直至期滿。從這兩種適用情況可以看出,隨著技術的發展,政策對新成立的集成電路企業的要求也逐漸變高,不斷鼓勵企業做強。
四、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認定條件
2012出臺的政策對兩類企業都形成了壹系列的認定條件。2016年5月政策發布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應滿足的資質條件應以此政策為準:?
政策所稱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是指主營業務為制造單片集成電路、多芯片集成電路和混合集成電路,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合法註冊並在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備案的居民企業;
(2)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和大專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本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40%,研發人員占本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20%;
(三)擁有核心關鍵技術,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經營活動,且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下同)的比例不低於5%;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金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4)年度集成電路制造和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5)具有保證產品生產的手段和能力,並取得相關資質認證(包括ISO質量體系認證);
(6)結算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重大環境違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