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是指按照國家規定以成本價或標準價出售給職工,享受國家壹定優惠政策的房屋;集資房是集資建房,改變了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承包,由政府、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體制。
2、產權的性質不同:
房改按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屬於職工個人,壹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按標準價購買,職工擁有部分產權,上市交易需要單位同意。集資建房的所有權,按照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照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出資部分,就擁有部分產權。
3.不同的上市交易:
房改房只有買受人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後,才能上市交易。集資房看賣方(業主)是否基本擁有全部產權(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單位有無特殊限制。取得房產管理部門對外銷售許可後,方可買賣。
集資房的買賣不受法律保護。
銷售集資房是否受法律保護,要看銷售集資房是否違法。根據現行法律,集資房的銷售受到嚴格限制。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單位集資房視同經濟適用住房。銷售集資房的條件是:
1,經濟適用房購買者產權有限。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轉讓保障性住房的,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五年,購買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按照當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壹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繳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以優先回購;購房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也可以獲得完全產權。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要求,集資房的銷售是受法律保護的。另外,各地具體的集資房政策可能會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