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確規定,濟寧市重點行業緊缺人才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政府財政按標準給予人才補貼:
1.博士生:對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市屬事業單位(不含事業單位,學校、醫療機構等急需專科除外)和各類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生(45周歲以下),市財政給予用人單位3年內每人每月5000元的人才引進補貼。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2.碩士、學士: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全日制學士學位學生(含全日制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不超過30周歲)首次在濟寧就業,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企業稅務登記縣(市、區)三年內每人每月繳納2000元和65400元。其中,本科全部為“雙壹流”高校或原“211”、“985”高校研究生,人才引進補貼標準提高到每月3000元;“雙壹流”高校或原“211”、“985”高校的本科生,每月可獲得2000元的人才引進補貼。補貼資金由企業註冊地的縣(市、區)財政承擔。
法律依據:
濟寧市重點行業人才引進計劃實施辦法
第六條
濟寧市重點行業和企業緊缺人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政府財政按以下標準給予人才補貼:
(壹)全日制博士生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3年內給予每人每年3萬元的人才津貼;
(二)全日制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3年內給予每人每年654.38+0.2萬元的人才津貼;
(3)全日制本科生2年內給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人才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