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投遞快件時,寄件人應當如實提供下列事項:
(壹)發送人的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
(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三)交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數量。?
除簽訂安全協議的用戶投遞的信件、快件外,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查驗寄件人身份,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的,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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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快遞實名收寄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寄遞企業不得收寄郵件或者快件:
(壹)寄件人在投遞信件以外的郵件或者快件時拒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拒絕寄遞企業登記的身份信息的;?
(二)寄遞企業收寄信件以外的郵件或者快件時,發現寄遞詳情單填寫的寄件人姓名與出示的有效身份證明不壹致的。?
第十九條郵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654.38+0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654.38+0萬元以下罰款。
(壹)擅自在寄遞詳情單上記錄用戶有效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
(二)未按照規定保存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安全協議和用戶身份信息的;?
(三)未將簽訂安全協議的用戶名單送郵政管理部門備案的;?
(四)未按規定使用合格的實名收發信息系統,或者所使用的實名收發信息系統未接入全國實名收發信息監管平臺的;?
(五)未及時收集、錄入、報送實名寄遞信息,或者虛報、瞞報、漏報實名寄遞信息的。
墊江縣人大黨委-快遞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