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維護社會穩定:司法所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司法所通過法律咨詢、糾紛調解和法律援助,及時有效地解決群眾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司法所還可以通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
2.促進公平正義:司法所是促進公平正義的重要平臺。司法所可以通過法律援助和訴訟代理工作,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保護其合法權益。司法所還可以開展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工作,確保案件的公正審理和執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為人民服務:司法所是為人民服務的重要窗口。司法所通過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糾紛調解等方式,為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司法所還可以通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
司法職務的相關知識
1、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縣(區、市)司法局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指導和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疑難復雜民事糾紛的調解。
2、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工作,組織管理、教育和幫助社區服刑人員;指導和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法制宣傳教育。
3、組織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和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和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與維護社會穩定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