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請病假,公司不能拒絕在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規定勞動者享受醫療待遇的期限,所以勞動者患病時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因此,用人單位無權審批勞動者的病假,只有審核權。
簡單來說,只有員工提供真實有效的醫院相關病假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只能正式批準員工請病假的權利,而不能拒絕批準。病假期間的工資應按當地政策和標準支付給員工。
3.年假、婚假、喪假等法定帶薪假期。如果員工要求年假、婚假等法定帶薪假期。,他們需要和公司協商請假的日期。帶薪年假是申請休假的正當理由,但需要註意的是,帶薪年假並不意味著員工想什麽時候休就什麽時候休。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結合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公司不能為員工安排年休假的,單位應當按照員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簡單來說,只有員工提供真實有效的醫院相關病假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只能正式批準員工請病假的權利,而不能拒絕批準。病假期間的工資應按當地政策和標準支付給員工。
至於婚喪假,員工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然後按照公司規定完成請假審批流程後,才能享受當地規定的婚喪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