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的身份證原件經審查後退還原告。
2、夫妻關系證明,壹般能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結婚證和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財產相同的證明,壹般可以提交財產清單,也可以在開庭時提交。
4.有子女的,還應提交出生證明和戶口本。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也會出具法院的判決書。
離婚財產分割如下:
1,平分的壹般原則:分割同壹財產時,雙方權利平等,平分同壹財產;
2.堅持照顧兒童和婦女利益的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但如果妳有過錯,並不意味著妳會清白地走出去;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經濟利益;
5、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原則。
綜上,離婚是法律行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即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同意,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由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基礎
《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79條
第壹款規定,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是以某種方式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要知道,中國是沒有自動解除婚姻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都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其實是不壹樣的。但每種離婚方式都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否則最終達不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