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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網格化管理建設有哪些指導意見?

為了加強基礎建設,政法委是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基石。圍繞夯實政法工作基層基礎,2017年,全市政法機關將強化源頭預測預警預防、強化基層綜治中心建設、強化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科技支撐應用等四個方面。其中強調,構建“綜治中心+網格化管理”模式,形成覆蓋城鄉、區域結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基層社會治理網格體系。

壹是明確縣(區)級綜治中心的協調職能。

縣(區)級處於承上啟下的地位,應當依托綜治信息系統和群團服務管理平臺,受理、監督和反饋轄區內群眾在社會治安、矛盾糾紛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訴。依托綜治信息系統、綜治視頻網絡和公安視頻監控系統,加強轄區內社會治安實時監測、分析研判,研究解決下級綜治中心上報的疑難矛盾糾紛或群眾訴求。

二、明確鄉鎮綜治中心的實際職能

主要依托鄉鎮綜治信息系統和群防群治平臺,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風險隱患,組織群防群治,開展聯防自治,對特殊人群實施服務管理,組織開展平安鄉村、平安社區、平安家庭創建基層活動。

綜合管理網格化

第三,明確村級綜治中心的底層職能

村級綜治中心作為基層的實踐單位,要通過信息系統收集、錄入、上傳社情民意,包括與社會治安相關的人、地、事、事、組織等基本信息,具體落實對實際人口特別是特殊人群的服務管理,及時排查治安風險,預防安全事故,組織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組織開展群防群治。

加強基層綜治中心建設,我市提出抓好綜治領導責任制、綜治中心建設、綜治信息化建設和綜治經費保障“四件實事”。打造縣(區)級“區域樞紐平臺”、鄉鎮級“務實工作平臺”、村(社區)級“基礎工作平臺”,形成聯防、共治、聯動的基層綜合局面。綜合管理中心的建設以需求為原則。通過在群眾工作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增設綜治中心職能,或整合提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綜治維穩中心、法律服務中心等資源,或單獨建設,建設規範化的基層綜治中心。形成“綜治中心+網格化管理”模式,使基層社會治理網格體系覆蓋城鄉,橫向貫通,縱向貫通,更好地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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