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施工現場安全規定的主要內容有哪些?本條例對施工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有哪些規定?詳情如下:
首先,我們了解到壹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例對各類施工企業和施工單位都做了相關規定。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制制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實施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框架設備安裝驗收制度、施工機械進場驗收和維修制度、施工機械進場驗收和維修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等。,其中《施工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制度》也作了具體規定。
首先,我們來了解壹下實施和準備的基本內容:
1,編制原則。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應與生產財務計劃的編制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應納入公司議事日程,必須經設計、審核、批準人會簽後生效(特別是高層或難度較大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技術方案時,應考慮必要性、可能性,切實把握低成本、大效益的原則,制定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方案。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以黨、國家和政府部門頒布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令、標準、規範、規程為依據(詳見組織設計編輯系統);註重解決實踐中或檢查中發現的急需解決的問題;面對技術革新和工藝改革需要新的防護設施的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容易造成人員傷亡或職業病的主要原因應采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進行編制。具體內容見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的《工程通用名壹覽表》((29)勞總報字45號)和2004年12月15日發布的《工程通用名壹覽表》文件。1`997)69.
編制時必須有針對性,針對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和作業條件造成的不同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所以首先要掌握項目的大致情況。
4.執行程序。
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將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和防護納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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