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是指對這些費用的賠償: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三)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
(4)護理費、住宿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民事賠償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1,訴訟當事人的特定性。
(1)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只能是持有公司股份並符合壹定條件的股東。這些條件包括妳起訴時必須有股東資格,侵權發生時也必須有股東資格;對違法行為未表示支持或認可且已用盡內部救濟的股東;
(2)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是其他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公司不能當原告,但在代表人訴訟中是真正的原告。法院判決原告勝訴,直接受益人為公司。公司在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相當於證人。
2、管轄法院的排他性。像投資者團體訴訟,根據我壹直害怕的相關法律中關於屬地管轄的規定,這類案件應該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院管轄。如果是侵權行為發生地法院管轄,可能會發生類似的投資者團體訴訟,很多法院都有權受理。
3.判決的主體和判決效力的唯壹性。股東代表訴訟判決結果的直接主體是公司,而不是股東。但也有例外,比如被告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大部分股東涉及違法行為或者股東沒有起訴資格,原公司因合並而消滅;
4.訴訟標的的巨大性。股東代表訴訟的標的壹般較大,訴訟費用的計算有其特殊性。應該首先考慮原告不為自己的直接利益提起訴訟的有利性。
5.訴訟賠償的特殊性。這種設計的目的是在保護投資者權益和防止不良訴訟之間找到壹個平衡點,為訴訟中的受害方提供壹定的物質補償;
民事賠償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因侵權而產生的民事責任。在國家法定賠償制度中,民事賠償的主體、性質、適用的賠償原則、標準和程序都不同於國家賠償。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作為民事主體實施的侵權行為屬於民事侵權行為,由此產生的責任是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