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自行申請傷殘評定重新鑒定,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委托專業的傷殘評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2、壹方申請傷殘評定,另壹方對傷殘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3.人民法院委托傷殘鑒定。另壹方對傷殘評定結論有異議的,作為傷殘評定的另壹方,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
4、通過訴訟,法院不予采納。有兩種方式,如下:當事人自己當庭質疑鑒定人;聘請專業人士對傷殘評定結論進行質證。所以當妳對鑒定有疑問或不滿意時,有四種補救方法可以應用。如果對結論不滿意,壹定要用正確的手段維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壹、領取傷殘津貼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準備工傷證明;
2、工傷待遇申報表;
3、勞動能力鑒定;
4.醫療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病歷;
5.單位應當填寫工傷待遇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領取傷殘撫恤金的流程:
1,用人單位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統籌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3.持工傷認定決定、勞動能力鑒定等資料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