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壹方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壹方承擔全部責任,另壹方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雙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造成交通事故的,在交通事故中起較大作用的壹方承擔主要責任,另壹方承擔次要責任;違章在交通事故中具有基本相同作用的,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三方或者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劃分責任。
對情況負全責: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壹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不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不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當承擔同等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壹方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壹方承擔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