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壹定的法律法規建立的,為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基本醫療需求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它由政府承擔,並通過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加以實施和管理。
住院期間沒有使用醫保卡,只要準備好以下材料就可以給妳報銷:1。機場出租車費用原始清單;2.住院病歷有效復印件(加蓋有效醫院印章)1份;3.1份身份證復印件。特殊疾病住院及門診治療結算流程:1。每月10前,定點醫療機構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清單、住院清單及相關材料報醫保經辦機構,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和年終決算的依據;2.醫保經辦機構預撥上月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統籌費用;3.被鑒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當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記賬、即時結算;4.急診結算程序:被保險人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醫療機構和異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先行墊付。急診搶救結束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發票、醫療收費明細清單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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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