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中國動亂,大量中國人不得不漂洋過海來到美國從事廉價的體力勞動。美國有很多白人和懷斯持同樣的立場。他們討厭中國人去美國,采取各種方式排擠和壓迫華人群體。1882年5月6日,美國國會簽署《排華法案》,明確禁止華人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並嚴格限制華人進入美國。這是美國通過的第壹部針對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1895年,壹個名叫黃金德的中國人出現在今天的三藩市港口。這位22歲的年輕人看起來像其他期待進入美國的中國人,但他不壹樣——他是壹個在美國出生的中國人。黃金德的父母來自廣東臺山。他們於1873在三藩市生下了黃金德。在美國期間,這對夫婦在舊金山唐人街的壹家雜貨店當幫手。但因為無法獲得美國國籍,害怕被警察暴力迫害,於1890帶著兒子逃回中國。
但對黃金德來說,美國是他的家。他在這裏出生和長大。他隨父母回國幾個月後,乘船回到舊金山。入境時,他自稱是餐廳的廚師,沒有任何阻礙。這使得黃金德認為他可以自由出入美國。於是,6月1894 11,他再次回國探望父母,卻在次年入境時撞見了懷斯的手。懷斯下令根據《排華法案》立即將黃金德驅逐出境,理由是他不是美國公民。隨後,黃金德被美國警方逮捕,關押在舊金山灣的壹艘汽船上。
當地的壹個中國移民援助協會聽說了黃金德的不幸遭遇,並幫助他找了壹名律師。托馬斯·黃金德的律師?賴爾登將美國告上法庭,質疑* * * *拒絕承認其公民身份。這場法庭辯論主要圍繞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並受其管轄”壹詞的解釋,以及外國人在美國所生子女是否為美國公民展開。
該條款內容如下:“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入籍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及其所居住州的公民。賴爾登認為,在美國出生的人滿足了“受其管轄”的要求,從而獲得了美國國籍。地區初審法院和最高終審法院都支持黃金德的辯護。1898年3月,美國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結果裁定黃金德出生時是美國公民。
這壹判決也鞏固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中的屬地原則,即任何出生在美國領土上的人,無論種族或階級,無論父母的移民身份,除了外國外交官在美國的子女,都將自動成為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