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要24小時才算壹天。正常情況下,在酒店住壹天,就應該享受24小時服務。壹般公認是我付了壹天的房費,所以我什麽時候入住,第二天什麽時候退房都是合理的。其實任何酒店的退房時間都是中午12或者下午2點。如果是淩晨入住甚至入住不到12小時(有的酒店淩晨會有特價房,價格基本是半價)。
從酒店管理的角度來說,統壹退房時間的好處,保潔或者服務員可以更好的專註於打掃房間。需要清洗的物品,如更換的被套,可以有時間由外包清洗公司運送清洗。如果時間來不及,保潔公司的員工要麽需要在臨近下班的第二天打掃衛生,要麽需要加班處理。這樣會增加成本。其次,退房時間過早,部分用戶不起床,會增加用戶投訴率,影響入住體驗,導致客戶流失。退房時間太晚,當新顧客入住時,沒有足夠的房間和空房,但在顧客退房前,有大量空房。這樣會導致用戶流失,房間利用率低。
12點或下午2點退房時間也有講究。壹般要求12點退房,基本都在旅遊景點附近。目標客戶以遊客為主,入住率相對較高。作為遊客,不可能睡到12點,大多早起遊玩,中國人的午餐時間基本集中在12點之前。綜合這兩點,中午12退房不會影響用戶。對於下午2點退房的消費者,有的消費者即使淩晨5點上床,也能保證8小時的睡眠質量。
因此,基於以上原因,酒店會在不影響大部分用戶入住體驗和酒店利益的前提下,將退房時間設定在中午12或下午2點,實現全國統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八十三條侵權人因維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或者侵權人逃避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