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得從音樂作品的版權說起。音樂作品屬於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表演權,即公開表演該作品以及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該作品的表演。
據此,表演權可以分為現場表演和機械表演兩種形式。現場表演是指表演者將其作品呈現給現場觀眾的行為。常見的如:演唱會、音樂節、商場演出、酒吧歌唱表演、咖啡館鋼琴表演等。
機械表演是指利用機械設備公開播放作品的行為。商場、酒店、歌舞廳、酒吧、餐廳、咖啡廳、超市、公園、音像店、飛機、火車等場所播放背景音樂等常見行為。
雖然這些地方壹般不會從播放背景音樂中獲得直接收益,但顯然是盈利的。通過播放背景音樂,營造輕松的氛圍,從而提高消費者在購物(或接受服務)過程中的滿意度,在壹定意義上可以促進商業銷售,是壹種間接營利的商業使用行為。
因此,在這些經營場所播放音樂的行為當然應該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約束,使用者需要向著作權人(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或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支付相應的許可費用。
以咖啡店的廣播為例,商家應該如何避免侵權?
在音樂歸屬不明的情況下,咖啡店播放的音樂壹般屬於以下類型之壹:
1.標有CC0(“Creative Commons”)的音樂,即版權已被權利人明確放棄的音樂(有意者可自行搜索相關網站);
2.經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授權行使著作權的音樂;
3.未經音著協授權行使著作權的獨立音樂;
4.進入公有領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音樂(指作者死亡50年以上的作品)。
1類和4類的音樂使用的可能性較低,但這類音樂比較冷門,不符合大眾的收聽習慣。所以2類和3類的作品被商家玩的比較頻繁。如果他們想完全合法地播放音樂,他們應該向權利人支付相應的許可費。
可能有人會擔心,就算我想買授權,我還要去搜索每首歌的版權人是誰嗎?多麻煩啊,生意還在做嗎?這個問題不用擔心。只要想付費合法使用背景音樂,只需要向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申請即可。
據協會官網介紹,他們對機械表演的背景音樂實行包年授權費(不限曲目數量、播放次數、播放頻率等。).用戶支付許可費後,可以在世界各地使用音樂作品(無論作品是否委托音著協管理)。如果第三方主張對其作品進行機械表演的權利,協會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音著協官方網站介紹,許可費取決於經營場所的大小。以酒吧/咖啡館/餐廳為例。如果只提供機械性能,許可費如下:
(1)營業面積不足40平方米的,每日每平方米收費0.025元。
(2)營業面積超過4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每天每平方米0.02元收取。
也就是每天花2.2元買壹個100平米的咖啡廳,就可以隨意播放自己喜歡的背景音樂。
至於其他經營場所的許可標準,有興趣的可以登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