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營業執照而未取得許可證進行經營活動的;
(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未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可以取得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活動;
(四)已辦理註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營業執照有效期滿後未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後方可開展的經營活動。
從上面來看,並不是說開網店就不能說是無證經營。關鍵要看工商部門有沒有取得妳經營行為的實際證據,比如妳說的“壹級域名網站”,有沒有他們掌握的銷售的產品、銷售記錄、業務往來賬目,可以證實經營者的實際經營行為。不辦理營業執照,就算妳無證經營也不過分。
同時,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二萬元以下罰款;無證經營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無證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眾安全,破壞環境資源。沒收專門用於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至於處罰範圍,妳要和上面的法律法規對比壹下,看是否過重。妳這種情況,處罰範圍基本不會超過2萬元。如果有經營賬戶,利潤(也就是上面說的違法所得)會被沒收,所以壹定不能被工商質疑的時候不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