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補貼。壹年給3000到8000元;
2.對殘疾兒童的補貼。領取殘疾證的,每年補貼2000元;第二種情況,符合殘疾兒童補助條件的,每年補助1000元;
3、中央財政教育補助。高中生壹次性補助2000元;大學生壹次性補助3000至6000元;
4.重大疾病補助。補助標準根據醫療費用數額確定。自費醫療費用在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補助標準為65438萬元至2萬元;自費醫療費用20萬元至30萬元的,補助標準為2萬元至3萬元;自費醫療費用30萬元以上,視情況而定,最高不超過5萬元。患病職工家庭,補貼率減半;
5.對失去獨立能力的家庭的補助。職工失去獨生子女的,壹次性補助2萬元;如果員工本人是獨生子女,尚未結婚,因工死亡,獲得10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壹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壹款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留存的福利費或者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本辦法所稱救助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補助。
高中生貧困津貼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貧困高中生申請國家補助時,必須有妳家鄉的民政部門、城市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或農村鄉鎮、鄉政府、村委會的證明,並加蓋公章。同時妳要寫壹份貧困生資助申請,由學校和教育局正式批準。確定貧困的標準:
1.持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貧困證、卡或低保證的農村貧困人口和城市低保戶子女為貧困學生;
2.父母雙亡,沒有經濟來源的,可以列為貧困生;
3.貧困生可以定義為父母雙亡或單親家庭,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人;
4、父母殘疾或單身,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
5.因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
6.家人長期生病,沒錢治療,可以列為貧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