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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門的投訴電話是多少?

全國統壹的勞動者投訴電話是12333,勞動局下設勞動分局和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各地壹般統壹為12333,也可以直接撥打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的電話。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壹定要在勞動局備案嗎?

1,公司要為員工辦理五險,部分地區勞動合同要去勞動局備案。轄區內企業和轄區內外地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是法人單位的,還應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授權委托書;不是法人單位的,還應當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委托書;

(2)聘用人員的聘用記錄和勞動合同記錄花名冊(壹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文本;

(3)勞動者在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10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受的,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在合並、分立、兼並、合資、合作、改制過程中,職工集體轉移工作單位的,憑相關文件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持有原聘用記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簽)花名冊(壹式兩份)、勞動合同文本;

(7)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持有聘用人員原聘用記錄和勞動合同備案,並持有勞動合同變更(續簽)花名冊(壹式兩份)和續簽後的勞動合同文本。

在日常生活中,作為勞動者,我們不可避免地會與雇主發生各種糾紛。這時候如果用人單位違法,我們就要及時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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