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亞洲小姐中國大陸賽的參賽者(以下簡稱“選手”)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中國公民;
2.支持中國,遵守中國的憲法、法律和法規;
3.玩家年齡在26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出生於1983年8月1日至09965438年7月31日之間),未婚無子女;
4.球員身高160 cm以上;
5.中專及以上學歷(包括就讀中專或同等學歷)。特殊情況經主辦單位同意可酌情考慮;
6.身體健康,能適應緊張的排練和比賽;
7.符合出國政審和出國條件的;
8.妳絕對不能有以下經歷:(1)犯罪(2)從事不良職業(3)從事其他有損大賽形象的行為。
進入說明
1.本次比賽期間,參賽者不得參加其他類型的比賽活動。
2.參賽者不得受到任何其他合同的限制或約束;若參賽選手賽前已簽訂業務合同,須在報名時註明,並出示業務單位書面許可,方可參加本次比賽。大賽結束後,大賽主辦方有權與參賽選手簽約壹年。如果參賽選手有商務合同,必須終止商務合同。若參賽選手在報名時未註明已簽署的商務合同信息,壹經發現,主辦方或大賽總顧問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3.大賽主辦方有權制作和使用參賽選手的報名資料及比賽期間的形象表演和活動(包括印刷品、影視劇,包括但不限於);主辦方對以上材料和作品擁有完整的版權,可以出於商業或非商業目的保存、使用、出版和發行,無需征得參賽選手同意,也無需支付任何報酬。上述保存、使用和發布的權利不受參與期限的限制。
4.比賽期間,參賽選手不得有下列行為,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1)參加國內外時裝表演及所有非競賽組委會安排的演藝表演(無論是否盈利);
(2)拍攝非大賽組委會安排的廣告(包括平面、影視);
(三)拍攝影視劇、電視節目和非競賽組委會安排的大型晚會;
(4)私自接受非競賽組委會安排的有關本次競賽的媒體記者采訪;
(5)在任何媒體上發布、播放未經大賽組委會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圖片、音像、文字資料。
5.根據大賽組委會通知,參賽選手提前12小時到達比賽現場,並停留至比賽結束(以下簡稱“比賽期”);除非事先得到大賽組委會的書面批準,該選手在此期間的安全與大賽組委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