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得到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況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1)退休;?
(二)患病或者受傷的;?
(三)因工致殘或者患職業病的;?
(4)失業;?
(5)軸承。?
職工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壹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壹條的限制:
(壹)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時,必須及時修復;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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