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欺詐者實施欺詐。包括:捏造事實、隱瞞真相、誤導他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故意說出虛假信息等。
2.受騙方因詐騙陷入錯誤認識。
3.欺詐方基於錯誤的認識與欺詐方簽訂了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損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勞動者個人利益的。
5.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有欺詐行為,導致自身利益受損,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會依法處理。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法律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欺詐有以下特征:
1.主觀上,行為人是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行為人犯了詐騙罪。詐騙的財物是自己揮霍還是轉給第三人,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3.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是犯罪,詐騙數額較小的不是犯罪。
欺詐報告流程:
1,向案發地公安機關報案;
2.提交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明欺詐行為發生的證據材料;
3、公安機關審查舉報材料;
4、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詐騙罪的量刑條件如下:
1,危害程度:犯罪行為造成的危害程度較大,即被害人財產損失較大或者社會影響較嚴重;
2.情節嚴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行為較為惡劣,即采取的欺騙手段高明或殘忍,或者多次實施此類犯罪行為的;
3.犯罪主觀故意:犯罪嫌疑人有明確的故意,即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
4.後果: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導致被害人財產損失或者嚴重社會影響。
綜上所述,詐騙罪是壹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所以國家對詐騙罪也有明確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