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種必須按原勞動部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目錄執行,不同行業之間的特殊工種不能相互比較。
(二)必須在原國有、集體企業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滿9年;從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滿8年。
(三)員工檔案中有特殊工種的原始記錄。
(四)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15年。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由國務院規定。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這是關於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的規定,也是特種作業人員範圍的確定方法。
本條所稱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指作業場所、作業設備和作業內容具有高度危險性,容易發生傷亡事故,或者容易對作業人員自身、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人員。如生產經營單位的電工、焊工、起重機操作員(含電梯操作員)、機動車駕駛員、
登高架設工、鍋爐工(水處理工)、壓力容器操作工、制冷工、爆破工、礦井通風工
業人員(包括瓦斯檢查員)、礦井排水工等。
需要指出的是,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不是固定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由於特種作業人員的工作壹般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壹旦發生事故,不僅會造成作業人員自身的安全。
害,還容易對其他員工甚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