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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雷橫壹看到劉唐就認定他是小偷?

雖然雷橫和劉唐都是小說人物,但看雷橫抓劉的故事吸取了很多有趣的東西。

這個故事出自《水滸傳》第十四章,紅發鬼醉靈官堂,朝天王認義東溪村,但引言在第十三章最後壹部分。

(電影《朱仝與雷橫》中的雷橫形象)

話說山東濟州鄆城縣知縣施文彬,為了糾察梁山強盜,命令步兵隊長雷橫和騎兵隊長朱仝帶領士兵出城巡邏。

我們知道,劉唐醉倒在離縣城不遠的東溪村靈官廟裏。雷橫為什麽要大老遠跑來巡邏?是不是特別負責?

不是,只是因為知縣施文彬特意告訴他,東溪村有壹棵紅葉樹,巡捕要來這裏撿樹葉,證明他真的來過這裏。

可見,這些領導平時很可能是在耍賴,耍花招,名聲在外,知縣只好想出這個辦法。我們能再走壹步嗎?下次要巡邏的話,估計不能用同樣的方法。如果他們提前拿紅葉泡水備用呢?因此,當知縣甚至還得想出另壹個絕妙的主意!

(央視《水滸傳》中的石阡縣)

再說雷橫拿著紅葉來到靈官殿,發現劉唐睡在祭壇上。當時,雷橫和他的手下沒有猶豫,立刻把劉唐綁了起來,沒有給他解釋的機會。

雷橫為什麽敢這麽做?

首先請欣賞雷恒的立功表現。當知縣特別叮囑,如果有小偷,立刻逮捕。當時,王倫等人在水泊梁山已經是大名鼎鼎了。如果妳真的抓住了梁山強盜,妳壹定會得到獎賞,所以不管他做什麽,抓住他!

第二,劉唐有些可疑。大晚上的,壹個大人物不跟親友待在壹起,卻待在壹個寺廟裏,足以引起懷疑。而且按照宋朝的法律規定,這確實是有問題的。

在宋朝的法律中,有壹個禁忌叫做?制造壹個夜晚?,在汴梁東京,實施得更為嚴格。普通人不允許在晚上十壹點到五點之間在街上遊蕩,除非是緊急情況,比如生病找醫生。壹旦被巡邏隊抓到,就會被鞭打。在壹些重要的節日?讓夜晚過去?也就是說,晚上允許娛樂。

在普通的府縣,也有夜間作案的規定,但沒有北京那麽嚴格。蘇麗珂東坡的?晚上喝東坡酒醉醒,回來仿佛是半夜?,顯然是壹個晚上。

此外,宋朝的法律嚴厲打擊夜間犯罪。特別是對夜間聚會或偷盜搶劫的邪教組織,朝廷堅決抵制和打擊。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畢竟劉唐做了壹夜,所以雷橫抓他是合法合理的。

當然最有意思的還是雷橫放了劉唐。

雷橫護送劉唐到大地主晁蓋家裏,只是為了吃喝。晁蓋的人,雷橫在縣裏有點勢力,自然要搞好關系。按小說說,當時是五更,還早。這時候晁蓋還沒起來,回報雷渡頭已經到了,急忙叫開門。

“趕緊”二字用得好,不怕官,就怕管理。妳再怎麽想都可以當英雄,但畢竟不是公眾人物。看到雷渡頭,還得打個屁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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